2.01應交增值稅二級明細科目及專欄設置
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以下專欄(專欄不是三級科目,源于手工會計中的多欄式明細賬。規(guī)定并不要求各專欄余額必須單獨結清,而要根據(jù)專欄屬性和實際管理需要來確定):
1.“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案例】某IPO企業(yè)發(fā)行股票支付的承銷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會計處理上沖減資本公積中的資本溢價,是否可以抵扣其增值稅進項稅額?請注意,能否抵扣不屬于會計問題,需要根據(jù)增值稅政策進行判定。能否抵扣最終影響會計核算科目歸屬以及相關成本費用或者資產的計量。
【分析】可以結合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和營改增實施辦法(36號文附件1)第二十七條不允許抵扣的情形采用排除法判斷,肯定不在這些限制規(guī)定之中。實務中有觀點認為,既然是沖減了資本公積,說明不是由納稅人自己支付或負擔的而是由其股東負擔,因此不允許抵扣。我們還是傾向于可以抵扣。
【案例】應交增值稅之進項稅額是否需要按照發(fā)票注明的抵扣稅率單獨核算?
【分析】實際操作中確實有不少企業(yè)基于納稅申報表考核稅負變化的需求,對進項稅額按照17%、13%、11%、6%、5%、3%、1.5%等不同抵扣比率單獨核算(輔助核算),甚至有的企業(yè)在不同稅率下還進一步按照服務的具體種類進一步強化明細輔助核算。這屬于企業(yè)內部管理的需要,無所謂對錯,但需要注意的是,進項稅原則上是實行混抵,進項稅率和銷項稅率之間并非一一對應。比如,某央企的操作方法就是要求該科目按17%、13%、11%、6%四檔增值稅稅率與5%、3%、1.5%三檔征收率進行輔助核算。